100年5月26日臺北聯合大學系統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訂定
101年3月13日臺北聯合大學系統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修正通過
111年12月13日臺北聯合大學系統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臺北聯合大學系統依據臺北聯合大學系統組織及運作辦法第七條規定,設置教務、學務、總務、研發、國際事務、圖書、資訊、體育、永續等委員會,以推動各項合作事宜。
第二條
教務委員會由各校教務長組成,其職掌如下:
一、審議各項聯合招生與跨校轉學相關要點。
二、審議跨校授課、跨校合聘、跨校指導等教學合作要點。
三、審議跨校選課、跨校學分學程、全時選讀等教務相關要點。
四、審議通識教育相關合作要點。
五、審議年度教務合作計畫。
第三條
學務委員會由各校學務長組成,其職掌如下:
一、審議各項校際學生競賽、社團活動、生涯與就業輔導合作相關要點。
二、審議年度學務合作計畫。
第四條
總務委員會由各校總務長組成,其職掌如下:
一、審議跨校連結、空間借用等總務相關事項。
二、審議年度總務合作計畫。
第五條
研究發展委員會由各校研發長與產學合作主管組成,其職掌如下:
一、審議產學合作與交流相關要點。
二、審議跨校研究中心計畫。
三、審議跨校、跨學門、跨領域研究合作等研究發展相關要點。
四、審議年度研發與產學合作計畫。
第六條
國際事務委員會由各校國際事務單位主管組成,其職掌如下:
一、審議國際學術交流、國際事務合作發展相關要點。
二、審議年度國際事務合作計畫。
第七條
圖書委員會由各校圖書單位主管組成,其職掌如下:
一、審議跨校圖書互借、代借代還、人員訓練、共同採購等圖書資源整合相關要點。
二、審議年度圖書合作計畫。
第八條
資訊委員會由各校資訊單位主管組成,其職掌如下:
一、審議資訊整合相關要點。
二、審議年度資訊合作計畫。
第九條
體育委員會由各校體育單位主管組成,其職掌如下:
一、審議體育交流活動相關要點。
二、審議各類校際體育競技合作要點。
三、審議年度體育合作計畫。
第九條之一
永續委員會由各校永續事務相關主管組成,其職掌如下:
一、審議永續交流活動相關要點。
二、審議年度永續合作計畫。
第十條
各委員會必要時得邀請各校相關主管列席,或與其他委員會召開聯席會議。
第十一條
各委員會由行政總部各該相關業務組負責幕僚事務。
第十二條
各委員會會議所需經費,由擔任系統主席之學校提撥支應。
第十三條
本要點經臺北聯合大學系統委員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